• 关于敦促天津市科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及业务员以上骨干人员主动自首全额退缴提成等非法所得、投资人及时报案的公告

  • 时间:2023-04-18 08:54:56 点击数:73 文章来源: 平安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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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敦促天津市科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业务员及业务员以上骨干人员主动自首全额退缴提成等非法所得、投资人及时报案的公告

    2018年7月16日,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依法对天津市科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投资人不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再次重申: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非法集资案件有关规定,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上报已取证数据。至2020年8月20日之前,因投资人不及时报案、不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等自身原因导致资产处置过程中未被纳入退赔范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为便于公安机关查明案情,确保案件侦办工作有序开展,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请投资人本人携带身份证、投资转账时使用的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协议、收款收据、返利凭证复印件及转账流水(P0S小票)等资料,到公安津南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第五大队专案组报案(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涉及天津市地区以外的投资人,请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公安机关报案(已报案者不需再次报案、已接到电话通知者到原电话通知单位进行取证,积极配合民警制作报案笔录,登记填写真实信息,协助公

    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下一步,将对涉案的其他嫌疑人依法进行打击。目前案件正在

    进行紧张侦办。

    我局敦促天津市科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涉案人员,特别是参与天津市科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全体业务员、主管、总监等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全额退缴提成等非法所得。及时退缴非法所得款项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轻

    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不及时退缴上述涉案款的,将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投案和退缴提成等非法所得期限为2020年8月20日前。以上人员到公安津南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第五大队专案组接受调查(天津市津南区

    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请投资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不传谣、不信谣。公安机关将依法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群众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现场接待时间:每月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进行统一答复,工作日随时接待群众咨询。

    联系人:马警官 牟警官 联系电话:28560800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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